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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手册 => 北京市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打印此页】 【返回
发布日期:[2007-10-7]    共阅[230]次
    1997年10月22日北京电信管理局颁布了“北京市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凡在北京地区内实施的智能建筑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待工程竣工后计划进入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公用网的工程设计必须执行此“规定”。
   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的指导思想应从使用功能和实际需要出发,根据用户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设计、深化设计等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又要留有可扩充的余地。
   三、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设计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依据建设单位对智能系统工程建设要求;专项的咨询和可行性研究;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提出施工要求;对系统集成商所做的系统设计做深化指导、协调和监督;参与系统的试运行和验收等。
   四、鉴于综合布线工程系统的先进性和复杂性,此类工程的设计必须由有正式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系统集成商在工程设计单位指导下,做深化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商必须是在北京市电信管理局注册的单位)综合布线设计应与建筑的整体设计协调一致,并贯彻于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对旧楼改造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完整,保证其他功能完好。

  五、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完整的工程设计送北京市电信管理局管理部门一套备案。
  六、对没有将设计报备和没按“规定”设计的工程,不予验收,不予入公用网。
  七、对正式上报的工程设计,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对不执行“规定”的设计方案应退回。
  八、对符合要求的设计和建设单位,北京市电信管理局管理部门应负责协调市话局或郊区局解决入网问题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解释权在北京市电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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